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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入獄的兒童強奸犯托尼·貝利斯和他的小說《嚴格責任》(Strictly Liable)。


據《伯明翰郵報》報道,1999年,兒童強奸犯作家托尼·貝利斯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系而被判入獄。這位來自伍爾弗漢普頓的退休學校督察聲稱,他當時不知道女孩未滿16歲。


幾年后,貝利斯出版了一本虛構小說《嚴格責任》(Strictly Liable),講述了離婚男子“戴維”與偽裝成18歲女孩的“曼迪”之間的關系。


根據亞馬遜網站上的圖書簡介,在《嚴格責任》的故事中,“曼迪是一個未成年的‘工作女孩’,假裝自己已經18歲,渴望逃離使她淪為如此境地的貧困和虐待。她遇到了最近離婚的戴維,他是當地社區的支柱,但現在感到孤獨,渴望陪伴和關愛,而曼迪恰好能夠提供這些。曼迪被戴維所代表的生活方式所吸引,而戴維則被曼迪對他的真誠熱情所打動。然而,20世紀末的英國社會禁止這種關系,因此他們將為此付出代價。”


在個人網站上,貝利斯對著這個問題進一步闡述觀點:“性犯罪者是21世紀的妖怪,被媒體曝光,被迫離開家園,受到警察騷擾,在監獄中被視為比兇手更惡劣。他們相當于現代的女巫,時刻生活在對私刑攻擊的恐懼中。”貝利斯將性犯罪者比作當代的女巫,暗示這個群體受到了不公正的裁決。他進一步提問:“如果性犯罪是意外的呢?刑罰系統會對這樣的罪犯更寬容嗎?”


考慮到作者的性犯罪史,小說想表達的想法很難讓人感覺只是巧合。《伯明翰郵報》更是指出,或許更令人不安的問題是,貝利斯是否通過將其現實生活中的性犯罪虛構成小說并從中獲利。


近日,這位現年78歲的男子在伯明翰刑事法庭再次因在20世紀90年代末強奸一名14歲女孩而被判入獄。當貝利斯被捕時,他否認曾與來自寄養家庭的14歲女孩見過面。此案的受害者麗貝卡·利奇放棄了匿名權,并接受了《伯明翰生活》的采訪。這位現年42歲的母親確認,她讀過《嚴格責任》,并對此感到“憤怒”:“基本上,他是在為未成年性行為辯護”。


2025年4月8日,貝利斯又被判處九年半有期徒刑。這一定罪為貝利斯于2005年出版并至今仍在亞馬遜網站上銷售的《嚴格責任》提供了全新的視角。盡管這本書的頁面上包含一個警告,稱該書“包含強烈的語言和成人主題”。但無論是亞馬遜網站還是貝利斯個人網站的作者介紹上,都沒有交代作者的性犯罪史。


參考資料:

(1)Did rapist author Tony Bayliss profit from child attack with book about 'accidental' sex offence?

https://www.birminghammail.co.uk/news/midlands-news/rapist-author-tony-bayliss-profit-31383571

(2)Strictly Liable

https://www.amazon.co.uk/Strictly-Liable-Tony-Bayliss/dp/1904985718


編譯/李永博

編輯/羅東

校對/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