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吳夢真)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一場因兄妹積怨導致逝者遺體滯留殯儀館近一個月的糾紛,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法官的傾力調解下得以化解。兄妹三人最終擱置爭議,同意共同操辦父親后事,讓老人得以在清明節前入土為安。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王大爺夫婦生前立下遺囑,將名下房產交由二女兒王二妹單獨繼承,長子王大哥與三女王小妹對此長期不滿,家庭矛盾持續十年之久。在王大媽離世后,與王二妹共同居住的老父被視作矛盾焦點。兩兄妹多次上門吵鬧,王大爺不堪其擾搬至郊區居住,并留下聲明,言明葬禮由王二妹一手操辦。
今年2月底,王大爺去世。王二妹通知了兄、妹二人,但二人對父親突然離世心存疑慮,質疑死因并要求共同協商火化事宜,導致遺體滯留殯儀館無法安葬。為打破僵局,王二妹向東城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兄妹配合辦理火化手續。
東城法院法官成竹及審判團隊接手案件后,敏銳意識到“一紙判決”難以彌合親情裂痕,決定以調解優先化解矛盾。經調查,被告王大哥與王小妹堅持要求了解父親生前健康狀況,質疑遺體火化程序;原告王二妹則以“遵從父親遺愿”為由拒絕提供信息,矛盾焦點集中在老人臨終前的病歷資料上。
審判團隊多次溝通,向被告釋明法律:阻撓火化缺乏合法依據,且遺體長期停放有違公序良俗;同時引導原告理解兄妹知情權的合理性。最終,原告同意提交王大爺生前半年的完整病歷。
調解當日,王大哥因行動不便需坐輪椅,法官團隊特協助其入庭;而王二妹因病缺席,法官通過視頻連線促成對話。當病歷攤開在調解桌上,被告反復查閱醫療記錄后坦言,“現在沒有疑問了,讓父親安息是我們最后的孝道。”
經法院調解,兄妹三人達成協議,同意共同安排父親火化,并于清明節將其與母親合葬。法官成竹表示:“法律雖難修復所有親情裂痕,但可架設和解之橋。‘死者為大、入土為安’不僅是傳統倫理,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逝者人格尊嚴的延伸保護。”
法官表示,此案中,法院立足人文關懷,以“病歷公開”消解疑慮,以“傳統孝道”喚醒共識,最終實現情理法交融的糾紛化解,為類似家庭矛盾提供了司法實踐樣本。法官提醒,贍養與繼承糾紛應及早通過法律途徑理性解決,避免讓“身后事”成為親情最后的遺憾。
編輯 劉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