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某地一學校,孩子們正在操場上活動。圖/新華社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留言板上發帖,建議取消深圳小學生家長義工站崗。據廣東臺觸電新聞報道,深圳市內的中小學、幼兒園普遍要求學生家長輪流做義工,負責在上下學時段維持校園門口的交通秩序。


對此,龍華區教育局回應稱,可為站崗的志愿者開具志愿者工時證明,另外家長通過參與執勤,可言傳身教培養孩子的社會責任意識,有效地達到家校共育。同時,義工站崗是自愿性質,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執勤可告知班級家委主任,不安排站崗。


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家長輪流參與校園門口的交通秩序維持工作,這樣的要求在不少地方的中小學、幼兒園中都存在,并不是什么個例。盡管有的可能稱之為義工站崗,有的叫作“護學崗”,但大致要求都差不多,即家長要直接參與到校園安全秩序的維護中來。


該做法通過引入家長的參與,增加了校園安全和上下學期間交通秩序維護力量,也減輕了學校的壓力,彌補了學校在秩序維護方面的人員不足。同時也算是為家校溝通、家校共育搭建了新的橋梁。但在現實中,這一舉措面臨的爭議一直不少。


首先是在觀念層面,社會還是普遍認為,學生在校門口的安全保障、上下學期間的秩序維護,應該屬于學校的責任,不該隨意推給家長。也就是說,該做法本身是對傳統家校分工模式的一種挑戰。


其次,從現實角度看,盡管多數學校,包括教育部門都強調家長是自愿參與,但實際上,部分家長可能因擔心孩子在學校受影響,或迫于班級氛圍壓力,多少都難以避免被“裹挾”參與。也即,自愿原則,在現實語境下其實很難真正體現。


還要看到,學生上下學時間與家長的上下班時間一般存在“沖突”,不能低估家長“自愿”參與這類活動的“成本”和由此增加的麻煩。一定程度上,這未嘗不是對家長的一種“增負”。


此外,也還有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即家長一般沒有經過專業培訓,安全保障能力本身也比較有限。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到底能夠發揮多大的實際作用,其實是需要打上問號的。


正因為存在種種現實問題,各地家長關于取消義工站崗、“護學崗”的呼聲一直很高。如此前一項近1500人參與的投票就顯示,超80%的人認為家長參與“護學崗”沒必要。應該說,這種較普遍的家長心聲的確值得正視。


事實上,家長呼吁取消“護學崗”,或者說盡量減少讓家長來配合參與上下學的秩序維護,并不是說這項工作本身不重要,而是說有必要尋求更好的替代方案。


如2022年實施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要求》就明確,學校應重點加強學生上下學時間段的安全保衛措施,在學校大門外學生聚集區域宜配備相應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以及教職員工或志愿者值守。可見,優先選擇還是學校應該按規定配齊相應的安全保衛人員。至于發動志愿者力量,也可在更大范圍予以調配,而不必只針對家長。


另外,也有必要增加社會力量的支持。如公開報道顯示,近年來不少地方加大了校園安全的警力保障。如按照“一校一策”原則,科學配置警力資源,制定常態化“護學崗”機制,每日上下學高峰時段,部署警力定點值守。這樣的更專業化、制度化的“護學模式”,效果更好,也避免了爭議,當是社會更樂見的方式。


說到底,校園安全、上下學期間的交通秩序維護,是一件嚴肅的事,應該多凝聚社會“共治”的力量,不該只是局限在學校與家長之間劃分責任。這離不開、也值得更多的政策協調和資源保障。


撰稿 / 楊末(媒體人)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