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4月3日,北京金融監管局辦公室正式下發了《關于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共分為二十條具體內容。其中,關于市場準入退出監管,《通知》明確,將強化對財險和中介機構的股權穿透式監管,積極探索運用EAST等信息科技手段加強股東資質、資金來源和股東行為監管。嚴格審核標準,堅決把好董事長、總經理等關鍵人員準入關,落實董監高履職評價與人員準入聯動。引導財險和中介機構結合自身和北京地區實際,進一步優化分支機構布局。堅持保險保障本源,加大產品監管力度,充分運用智能檢核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優化完善產品分類審核機制,堅決責令機構停止使用問題產品,壓實產品管理主體責任。


此外,關于推進分級分類監管,《通知》提出,將按照金融監管總局統籌部署,做好財險機構監管評級評價和分類監管制度落地實施。加強評級評價結果運用,結合機構不同稟賦和風險特征,“一司一策”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對存在潛在風險隱患的機構,“跨前兩步”提示風險,及時采取早期處置措施。按照“鼓勵一批、規范一批、清退一批”的分類監管思路,探索建立北京地區保險中介機構分類監管體系。


編輯 胡萌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