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馮琪)4月1日記者獲悉,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對2025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5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參照國家助學貸款貼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


據財政部官網,本次免除的是2025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貸款學生不需申請,由承辦銀行直接辦理。一是對于2025年新畢業的貸款學生,因在校期間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免除的是自畢業進入還款期后,在2025年內個人應支付的利息。二是對于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免除的是自2025年1月1日起,2025年內個人應支付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貸款在2025年內產生的罰息。


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在《通知》印發前已經償還的2025年利息,應予以免除,分為兩種情況處理。一是若承辦銀行未進行扣款操作,則相應資金不再扣款,貸款學生自行使用。二是若承辦銀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則由承辦銀行將已扣收的應免除利息退回個人賬戶。


通知還提出,對2025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5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按照有關規定,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2年,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復利,風險分類暫不下調。


具體操作上,一是處于還本寬限期的貸款學生,因2025年不需償還貸款本金,故無需申請延期償還貸款本金。二是處于貸款本金償還期的貸款學生,經本人自主申請,并按承辦銀行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可延期1年償還2025年貸款本金,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復利,最長貸款期限政策不變。本人未提交申請的,默認按原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三是在《通知》印發前,貸款學生已部分償還或全部償還的本金,不可再申請延期償還。相關申請渠道由各承辦銀行負責開通,請貸款學生及時關注。


本次措施的出臺,預計減免利息約24.8億元,惠及約600萬名高校畢業生,有助于緩解貸款學生經濟壓力和就業壓力,幫助學生維護個人信用記錄,促進其順利就業。


記者了解到,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政策作為一項階段性政策,自2022年起已經連續實施4年。財政部表示,2025年將對該政策進行全面評估,結合評估情況研判2026年及以后年度是否延續實施。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