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各類主體在向企業提供服務過程中的收費,是企業普遍關心、涉及企業切身利益的問題。近年來,相關部門針對涉企違規收費問題開展過多次整治,取得了積極成效,涉企收費項目逐步減少,收費行為更加規范。但涉企收費涉及主體多、領域廣,部分收費主體通過形形色色的方式“鉆空子”“打擦邊球”,違規收費問題仍時有發生,呈現復雜性、反復性、隱蔽性的特點。


3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牛育斌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有的收費主體利用強勢地位或信息優勢將本應由自身承擔的成本通過收費的方式轉嫁給企業,有的借助行政權力和影響力“搭車收費”,有的利用市場優勢地位設置不合理收費項目或收費過高。這些違規收費行為不僅增加了企業成本、加重了企業經營負擔,也破壞了營商環境、影響了市場公平競爭,需要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大違規收費治理力度。


涉企收費關乎企業切身利益


涉企收費關乎企業切身利益,加強涉企收費監管是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于近日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施。


牛育斌表示,與以往相比,近日實施的《指導意見》主要有三方面特點。一是全鏈條治理,重點任務涵蓋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事前建立目錄清單、完善評估審核,守好“第一道門”;事中加強常態化宣傳解讀和跟蹤監測,及時“把脈問診”;事后完善問題線索的收集和處理機制,形成對涉企收費的全過程閉環監管。


二是源頭治理,針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違規收費多發領域,規范行業管理,推進行業改革,同時完善涉企收費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進一步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三是協同治理,在健全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懲治違規收費行為等重點任務中,注重強化部門協同,明確責任分工,壓實部門責任,形成監管合力。


“通過這些制度安排,形成常態化、長效化治理機制,有利于全面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有效遏制違規收費現象,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的內生動力和市場活力;有利于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秩序,打破因不合理收費造成的行業壁壘,使各類企業在相同的規則和環境下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牛育斌指出。


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


牛育斌提出,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建立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等4張收費目錄清單。從實踐效果來看,清單內收費項目管理相對規范、水平較為合理,對約束收費主體行為、提高收費透明度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有效規范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收費行為,充分總結既有四張目錄清單的經驗,《指導意見》提出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主要有三方面考慮:一是設立“邊界”,二是陽光“曬單”,三是一單“通查”。


為了把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落實好,把清單作用發揮好,擬作出四方面工作安排。一是全面梳理收費項目。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嚴格對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和清理本地區、本領域涉企收費項目,確保每一個收費項目都有依據。


二是制定統一清單格式。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清單格式和編制要求,明確清單涵蓋的基本信息、編制方法和發布形式等,各地區、各部門按照統一標準進行編制,實現目錄清單的規范性和一致性。


三是明確公開時限和動態更新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將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及時向社會公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并同步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當收費政策發生變化,如新增、取消或調整收費項目時,要在規定時間內更新目錄清單,提高準確性和時效性。


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將對各地區、各部門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也鼓勵社會各界對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于未按要求編制清單、清單內容不完整或不準確、未及時更新清單以及清單之外違規收費等行為,四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約談提醒、限期整改、公開曝光、依法依規處罰等必要監管措施予以懲戒。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張曉翀 編輯 陳莉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