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后的《北京市消防條例》。近年來,北京市把優化消防政務服務、改進消防監管執法等便民惠企、助企紓困的創新舉措上升為法規制度,以法治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使消防工作更好地服務保障首都經濟高質量發展。
市消防救援總隊黨委委員、總工程師李云浩介紹,北京將繼續大力改革優化監管措施,釋放更多政策紅利。在行政審批上,實行跨部門結果互認、并聯辦理。在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上,將嚴格執行檢查計劃安排,嚴格設定各類專項檢查。
李云浩還介紹,將研發AI消防大模型算法,從現場監管、數據監測向智慧監管提升,增強預警防范能力;在執法處罰上,全面修訂消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嚴格設定頂格處罰。
全面取消300平方米以下場所開業前消防審批
李云浩介紹,去年6月,出臺《優化公眾聚集場所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辦理“六項措施”》。全面取消300平方米以下場所開業前消防審批,轉為事中事后指導服務,幫扶企業合規經營,迄今為止,為1000余家小微企業減免開辦手續,審批量較以往減少近50%;全程網辦、壓減時限,企業通過全市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提出申請、獲取電子證照、辦理進度全程可查看,對于能夠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圖紙等材料無需企業重復提交。
許可時限平均從13天壓縮至7天,大幅減少企業等待時間、助力企業早日營業,實現“降成本、減負擔、增收入”;提供“幫辦”服務,受理后主動對接企業,提供事前上門技術指導服務,一次審批合格率由70%上升至85%以上;嚴格執法監督,對擬審批不予通過的一律進行提級復核,審慎出具不予許可意見。
同時,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行計劃檢查制度。事前,主動公開檢查對象、事項、程序、合格標準,穩定市場合規預期。事中,全過程記錄檢查行為,推行“說理式”檢查,邊檢查、邊指導培訓。事后,當場告知檢查結果,檢查不合格的,幫扶指導整改。嚴格掃碼入企制度。將入企掃碼作為開展行政檢查的法定程序,對于首次消防檢查未發現違法行為的,啟動掃碼阻斷機制,年度內不再實施消防檢查;對超出合理檢查頻次的,發出告警提示,及時調整檢查安排。通過上述措施,從源頭上避免了無因檢查、隨意檢查和選擇性執法等問題。
消防部門還大力推行消防非現場監管。按照“加強非現場監管提升監管效能三年行動計劃”,通過數據匯聚分析,及時向社會單位發出預警提示,調度監管力量精準投放,提升監管靶向性。
目前,已經構建和常態化應用七類非現場監管場景:通過系統巡檢企業防火自查情況10余萬家次,對于未開展自主管理的加強重點監管;對消防控制室和自防自救力量值守實行遠程抽查點名,對響應率超時的單位列為重點抽查事項;監測6000余家單位消防設施運行狀態,實時發布預警提示。
在線監控單位消防設施維保檢測情況,督促單位規范開展設施管理;遠程調取1.1萬余家單位預案演練記錄,指導完善預案;對日均近4000處動火點位進行報備監測;實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全面線上執業,通過電子圍欄、人臉比對、標準植入,自動生成檢測報告,保證“真到場、真檢測、真報告”,提升技術服務質量。通過以上措施,更好地統籌首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使消防監管“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
李云浩還介紹,北京制定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消防柔性執法工作規定》,明確單位自主報告整改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消防設施故障能夠當場改正的免予處罰等“無過錯不罰、輕微不罰、履責不罰、首違不罰、首查不罰、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7大類31項的柔性執法情形,填補消防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制度空白,通過“制度創新+標準重構+機制突破”三維聯動,實現執法效能與市場活力的雙提升,去年共減免罰款350余萬元,惠及近千家企業。
研發AI消防大模型算法,從現場監管、數據監測向智慧監管提升
修訂后的《北京市消防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據李云浩介紹,下一步,將繼續大力改革優化監管措施,釋放更多政策紅利。
在行政審批上,實行跨部門結果互認、并聯辦理。將住建部門的消防驗收結果作為開業許可的依據,不再重復檢查消防驗收內容,進一步簡化審批事項。會同住建部門研究制定開業檢與消防驗收并聯辦理的工作措施,做到兩項審批“進一次門、查二件事、統一檢查結果”;高效辦成“一件事”,會同市場監管、政務服務等部門搭建全市餐飲開辦“一件事”集成辦事場景,實現一張表單、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復用,將原有現場提交的四項申報材料精簡至一項,將89項表格填報內容壓縮至42項;融入賓館、電影院、KTV、電玩城等七類場所“一業一證”集成辦事改革任務。
在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上,將嚴格執行檢查計劃安排,嚴格設定各類專項檢查;對“風險+信用”為A級的單位年度“只查一次”;統籌跨部門、跨層級消防檢查任務,避免多頭重復檢查;協同多部門提高聯合雙隨機抽查比例,優化“綜合查一次”措施。
在非現場監管上,在歸集更多數據資源的同時,研發AI消防大模型算法,從現場監管、數據監測向智慧監管提升,增強預警防范能力;進一步拓展消防非現場監管應用場景,通過非現場能夠實現監管目的的,不再開展現場檢查,到2026年,非現場檢查量占比將超過60%。
在執法處罰上,全面修訂消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嚴格設定頂格處罰;堅持“過罰相當、剛柔相濟、法理相融”,動態監測高頻處罰事由和大額罰款處罰情況,依法增加柔性執法適用情形;綜合運用行政指導、信用約束、通報曝光等手段督促企業合規經營。
新京報記者 吳為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