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后的《北京市消防條例》,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修訂后的條例共9章104條,分為總則、消防安全責任、火災預防、宣傳教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相比原條例篇章體例未作調整,但對條文內容作了較大幅度的修改完善。

 

修訂后的條例對完善消防管理措施、強化火災事故預防做了具體規定。針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明確居民住宅區、單位辦公生活區集中充電、停放等安全管理要求。如,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手段,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法工委新聞發言人熊菁華介紹了此次條例修訂的背景。北京市現行條例是1996年制定的,1998年、2002年、2011年進行了三次修改。

 

近年來,首都超大型城市特有的消防安全隱患不斷凸顯,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等消防安全高危領域火災撲救難、疏散難,人員密集場所、農村自建房集中出租、電動自行車充電等消防安全薄弱環節亟須規范。特別是“4·18”豐臺長峰醫院重大火災事故后,北京市在壓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推行新型監管模式、精準整治突出問題等方面進行一系列改革和探索。有必要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對消防條例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此次修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將國家有關消防工作的決策部署通過立法形式固化下來,推動消防安全治理方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堅持降低火災事故概率、守住消防安全底線,對消防安全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手段,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堅持“放管服”改革、統籌發展和安全,創新消防監管模式,加強智慧消防建設和消防非現場監管,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修訂后的條例,根據消防法和消防管理體制改革精神,將消防工作的監督管理主體由公安機關變更為應急管理部門,實施主體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變更為消防監管部門。同時,厘清消防監管部門、規劃自然資源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消防安全工作邊界,對消防建審、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等部門職責作出調整。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強化相關政府行業管理部門責任,完善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職責;規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個人應當履行的消防安全義務。

 

明確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等安全管理要求

 

修訂后的條例對完善消防管理措施,強化火災事故預防做了具體規定。對建筑物特別是多產權建筑,明確所有權人、管理使用人各自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責任。

 

細化完善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醫療機構和養老、康復、托管等服務機構等場所和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具體管理措施。

 

規范電器產品、燃氣用具使用行為,及時預警住宅用電、用氣安全風險;建立健全施工動火作業消防安全操作規范和管理要求。

 

針對電動自行車充電消防隱患問題,明確居民住宅區、單位辦公生活區集中充電、停放等安全管理要求,明確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管理制度和措施。

 

如,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居民住宅區、單位工作生活區等應當按照標準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電動自行車應當在指定區域停放和充電。單位、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制止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

 

條例還對加強村民自建房消防管理作出規定,明確村民自建住宅集中出租等活動的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疏散要求,以及鄉鎮、街道,有關部門、村委會等的監督、指導責任,并授權市人民政府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在消防監管方面,條例明確智慧消防城市建設的相關要求,通過科技手段共享監管服務信息等,提升火災防控和應急救援水平。明確消防監管部門要制定年度消防檢查計劃,統籌協調檢查主體、檢查對象、檢查方式、檢查項目等內容。

 

明確消防監管部門制定消防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制度措施,建立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消防檢查的協調銜接,減少重復多頭檢查;在消防安全領域推行非現場監管,提高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源頭管理、守住安全底線,建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消防安全檢查,審批管理標準統一、辦理時限統一、審批結果互認的銜接工作機制等。

 

■追訪

市消防救援總隊黨委委員、總工程師李云浩:

對6類重點場所全面實施消防體檢式指導服務

 

市消防救援總隊黨委委員、總工程師李云浩介紹,下一步,著重從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夯實基層消防工作基礎、深化重點治理、強化部門協同、遏制小火亡人、全面加強智慧消防建設、提升安全意識,以及嚴格責任追究八個方面推動條例實施。

 

將制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細則》,清單式明晰消防安全四方責任內容,督促各方知責明責、履職盡責,織密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指導強化基層治理能力,健全街道鄉鎮消防組織和工作運行機制,明確消防安全檢查的范圍和標準;銜接“防”和“救”的責任鏈條,深化防消聯勤工作機制,組織消防救援站在調研演練時,同步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

 

全力推動村民經營性自建房、人員密集場所“兩個以上獨立逃生通道”建設和拆窗破網行動,嚴查彩鋼板房出租住人、違規使用液化石油氣瓶、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邊營業邊施工”等問題。

 

市消防救援總隊還將聯合多部門對高層建筑和大型商業綜合體、醫院和養老服務機構、學校、文物古建和博物館、倉儲庫房等6類重點場所,全面實施消防體檢式指導服務,分行業、分場所出臺地方標準,健全管理制度,推行標準化管理。會同市場監管、城管委、應急、住建等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施工動火、建筑保溫材料等“一件事”全鏈條治理,密切監管協同,提升治理質效。

 

在遏制小火亡人方面,將持續圍繞自主意識差、自救能力低的人員,全面落實“六有”幫扶措施,并將物防技防保障措施納入為民辦實事工程,完善鄰里守望、互助幫扶機制,提升消防安全系數。

 

李云浩還表示,將消防安全納入智慧城市建設總體布局,統一規劃。利用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構建消防政務、火災防控、應急救援、監管執法、裝備物資保障等消防應用體系,提升超大型城市火災防控和應急救援水平。

 

此外,將持續開展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制作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科普作品,定期發布安全風險提示和警示案例,在電梯轎廂、樓宇電視等公共平臺加大投放力度。嚴格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和火災事故倒查追責,強化行刑銜接、行紀銜接和火災事故延伸調查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地。

 

新京報記者 吳為

編輯 張磊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