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當地時間3月26日,韓國檢方稱將針對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二審被判無罪上訴。
當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宣判,推翻一審判決結果,判定李在明無罪。
李在明在首爾高等法院宣判后對“以真相和正義為基礎做出正確判決”的法官們表示感謝。他還表示,“為了做出這些理所當然的判決,消耗了很多國家力量,真是荒唐”。李在明還說,“希望檢方現在能夠回顧自己的行為,不要再浪費國家力量了”。
若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終審確定李在明刑期,李在明將面臨被剝奪選舉權,進而無法參選下屆總統的命運。(總臺記者 唐鑫)
編輯 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