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韓國首爾,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二審判決當天,他呼吁立即彈劾尹錫悅。他表示無法理解尹錫悅涉嫌“內亂罪”首次公審為什么要拖到4月14日,全韓民眾都看到戒嚴期間尹錫悅派遣軍隊進入國會等,“還需要什么證據”。然而3月26日李在明自己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二審判決將公布。2024年11月,李在明因該案獲刑1年,緩期2年執行。若終審維持該判決,他將不能競選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