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3月25日,宏華數科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起12個月內使用最高不超過4.5億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到期后未及時補充審議并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董事長兼總經理金小團、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俞建利未能勤勉盡責,敦促上市公司規范使用募集資金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將嚴格吸取教訓,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并在規定期限內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