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3月24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發文稱,近期,相關部門在日常風險監測中發現,部分機構平臺打著“解債”“平債”“不良資產處置”等名義,以“具有央企、國企背景”“提供等額資產保障”等為噱頭,通過線上線下渠道虛假宣傳,以收取入會費、咨詢費、服務費、保證金等方式吸收資金,存在非法集資、詐騙等風險。
市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專責小組辦公室提示稱,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此類機構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不具有公開吸收公眾存款的資質,本質上是以解債之名行集資之實,其運作模式違背市場基本規律,資金鏈極易斷裂,一旦出險參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規定,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請廣大群眾提高警惕,通過合法方式來解決債權債務糾紛,謹防上當受騙。
若發現相關機構以提供解債等服務為名從事非法集資行為,請及時向市、區處非牽頭部門或公安部門舉報。有關部門將根據舉報線索予以核實,依法打擊處置,并依據規定對線索舉報人予以獎勵。
編輯 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