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0點左右,鄭州二七廣場附近,人們正在跨年倒數的時候,煙花散落的火星擊中了人群中尚未升空的一串氫氣球,氣球立刻開始燃燒,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2024年12月31日20時22分,河南信陽萬達廣場入口處,有人自帶的氫氣球突發爆燃,人們驚慌躲避,場面一度混亂,多人摔倒,還有一些人被輕微灼傷……此類氫氣球爆燃事故屢見不鮮。

街頭上小商小販常常售賣的“飄空氣球”,由于成本原因,很多使用的是具有可燃性的危險化學品氫氣,并非惰性氣體氦氣。其實早在2006年7月,國家有關部門曾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惰性氣體取代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作為氣球的填充物,并明確規定在公共場所禁止灌充、施放氫氣球及其升空物,嚴禁在各種場合灌充手持氫氣球。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短視頻平臺搜索“氫氣球”“自制氫氣”等關鍵詞,就能看到有人分享制作氫氣球的教程,并出售材料包,買家購買制作氫氣球的材料包后,方被告知具體配比。多數賣家在視頻中表示,“是安全的制作方法”“不怕爆炸”,而私自制售氫氣的隱患卻鮮有人提及。


有家長在社交平臺上分享給孩子購買的氫氣球冒火星的經歷。 圖源:網絡


短視頻教人自制氫氣球,有人兜售材料包

李穎(化名)去年夏天在上海市一個公園門口給孩子買了一個15塊錢的氣球。“買的時候知道氫氣危險,我問了用的是氫氣還是氦氣,人家告訴我現在誰還敢用氫氣啊,肯定是氦氣,氦氣安全,所以價格也貴不少,他說那種氫氣球的話兩塊錢就可以賣給我了,我這才買的。”

一天,孩子拿著氣球玩兒,和正在運行的風扇發生摩擦,氣球冒起火星,把家里人都嚇了一跳。“許多人在評論區告訴我,氦氣成本高,大街上小商販賣的氣球大多是氫氣球,下次不買了。”李穎說。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多個短視頻平臺及二手交易平臺輸入相關關鍵詞,就能搜到出售自制氫氣球材料包和講解自制過程的視頻,視頻包含了如何給氣球充氣、保證氣球“飄空”等內容,買家稱“性價比高”“創業好方向”。此類賬戶多在主頁上留下了自己的微信號,暗示買家需添加微信后購買材料包。

記者隨機添加了多名賣家的微信,通過咨詢賣家了解到,自制氫氣球的材料包大多在700到1000元之間,通常包括存儲氫氣的氣罐,400元左右,“黑料”40斤,“白料”50斤,賣家解釋稱也就是鐵粉和火堿,平均價格為每斤2到5元。部分還會有封口機、氣表槍等輔助工具,同時他們還出售造型各異、未打氣的鋁箔氣球、乳膠氣球。

新京報記者搜索發現,電商平臺上售賣的實驗用鐵粉大多要十幾元到幾十元一斤,相比之下氫氣球材料包里的“黑料”便宜很多。不過,在電商平臺直接搜索“黑料”“白料”,也有平均每斤2元出頭的“鐵粉黑料”在售,店鋪客服告訴記者用途是冶煉,但這些店鋪內銷售的商品也都是與“飄空氣球”相關的。

購買材料包之后,賣家才會告知制作時的具體材料配比,“收到貨之后,聯系我問我要比例。”并承諾包教包會,甚至可以打視頻電話實時教學。

賣家說,一份40斤“黑料”、50斤“白料”的材料包所制出的氫氣,能夠充1800至2000個18寸氣球,充一個氣球,氫氣制作成本在0.2元到0.3元。而一罐7L的氦氣,價格在50到80元左右,能充20到30個氣球,成本接近氫氣球的十倍。

新京報記者詢問了多位賣家,能否直接購買氫氣。賣家回復只能自己制作,“如果想要現成的氣球填充氣體,直接買氦氣就行,我們不賣氦氣。”

評論區也有不少人質疑自制氫氣的危險性,多數賣家沒有回復。新京報記者詢問賣家,制作時是否需要防護措施,部分賣家回應不需要防護措施,“非常安全”“不存在危險”。也有賣家回答“只要配料時不見明火就行,配完料隨便見明火都沒事”。在短視頻平臺上的自制氫氣視頻中,甚至有家長讓孩子在氣罐前投放“黑料”“白料”參與制作。


商家在短視頻平臺上發布講解氫氣球制作過程的視頻。 視頻截圖


消防實驗證明氫氣球易燃,氣球瞬間變火球

此前北京市通州區消防救援支隊曾做過氫氣可燃實驗,并與氦氣進行對比。消防人員介紹,本次實驗是在公安部門備案后開展,消防部門出示證件及證明后才能夠購買氫氣。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氫氣被列入了《危險化學品目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都需嚴格遵循許可和備案制度。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如果需生產或儲存氫氣,則需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滿足《加氫站技術規范》等標準。

實驗顯示,氫氣不同于氦氣,具有可燃性,氫氣球被點燃后會發出爆炸的轟鳴聲,變成一團火球,氣球皮爆炸后散落到地面上,仍能持續燃燒。

北京市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西紅門特勤站副站長司天崇介紹,氫氣屬于易燃易爆氣體,氫氣球遇到明火、靜電、太陽暴曬或壓力過高時,甚至是兩個氫氣球之間互相摩擦,都極易引發爆燃,在公共場所販賣、攜帶氫氣球等行為也會給公共安全帶來極大的風險隱患。

司天崇提示廣大市民,請勿購買氫氣球,且肉眼難以觀察出氫氣球和氦氣球的區別,如果無法確定氣球填充的是什么氣體,也不要購買。


某二手交易平臺出售“黑料”“白料”等制作氫氣球材料。 圖源:網絡


律師解讀:私自制售氫氣球,若造成嚴重后果或要擔刑責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現有法律規定,若單純銷售氫氣球材料包,通常不直接構成犯罪。若涉及無資質生產、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使用危險物品,可能觸犯《刑法》中關于危險作業罪、生產安全事故罪等規定。買家若僅購買氫氣球材料包未制作,則不構成生產或銷售行為,因此不直接觸犯相關法律法規,不需擔責。


趙良善介紹,若在無資質、無安全防護的情況下,自行制作氫氣球并售賣,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危險物質,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可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構成非法制造、買賣危險物質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私自制售的氫氣球發生爆燃傷人,或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三種責任。


從民事責任層面講,于材料提供者而言,若材料包本身存在缺陷(如易燃氣體未標注安全警告),依據《民法典》規定,材料包提供者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人。于銷售者而言,若銷售者明知或應知氫氣球存在安全隱患仍對外銷售,依據《民法典》規定,需承擔連帶責任。于生產者而言,若氣球因使用氫氣或設計缺陷導致爆燃,生產者可能被認定為產品責任主體,根據《民法典》規定,被侵權人可向生產者或銷售者索賠。


從行政責任層面講,若材料提供者未履行安全審查義務(如未核實用途、未標注警示),將面臨行政處罰。制售氫氣球, 使用氫氣作為填充氣體違反《產品質量法》,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相關部門可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甚至吊銷營業執照。


從刑事責任層面來講,若爆燃導致重傷、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相關責任人還涉嫌如下罪名: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明知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仍制售,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制作者或銷售者在生產、作業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此,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新京報記者 彭鏡陶 實習生 鄭雅璇 翟未萌

編輯 劉倩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