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四川省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檢查發現,絕味鴨脖門店存在22名從業人員健康證系偽造的情況,涉事門店已被立案調查。據知情人士透露,偽造健康證的員工來自絕味食品(“絕味鴨脖”品牌所屬公司)的加盟門店。
多年來,依靠“直營連鎖為引導、加盟連鎖為主體”的模式,絕味食品已開出近1.5萬家門店,越發壯大的門店規模也為絕味食品的食品安全帶來更大挑戰。2024年,絕味食品的產品兩度因被查出李斯特菌被召回。
業內人士指出,偽造健康證是“明知故犯”,屬于嚴重違法行為。絕味食品近兩年不斷出現食品安全漏洞,體現企業的內控和品控都有待加強,并不能因錯誤出在加盟商就“甩鍋”,需要加強法律和規范化培訓,把好安全關。
22人持偽造健康證上崗
3月15日,“西昌發布”微信公眾號發文稱,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近期日常檢查中發現,某品牌旗下一家食品經營門店懸掛公示的健康證存疑,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均系外地辦理,疑似偽造。經詢問,門店食品從業人員表示從未到過醫療機構進行健康證明體檢,其健康證明系通過交錢和提供身份證明材料給相關負責人辦理取得。
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市內該品牌旗下所有門店進行檢查,并通過向重慶市江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協查核實,確認魏某等22人的健康證系偽造;同時初步查明,該品牌旗下相關門店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餐飲服務)備案證》過程中,提供了虛假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總店長魏某表示,為了圖方便省事,便通過不正當渠道,為各門店員工辦理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某“絕味鴨脖”門店店員健康證被發現存疑。圖源/“西昌發布”微信公眾號
雖然相關報道并未提及品牌名稱,但現場畫面中,店員身后的廣告牌上印著“絕味鴨脖”字樣,其門店陳設也與多家“絕味鴨脖”實體門店一致。3月17日,“絕味鴨脖”客服人員回應媒體稱,“公司知曉該消息后已第一時間啟動全面排查工作,具體請以公司官方發布信息為準。歡迎廣大消費者、監管部門及媒體進行監督。”
3月17日起,新京報記者多日針對偽造健康證的情況向“絕味鴨脖”品牌所屬公司絕味食品進行求證,但并未得到正式回復。有絕味食品內部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報道中的魏某實際為絕味食品加盟商,所謂“總店長”是指魏某加盟后在西昌開設了幾家門店并擔任店長,涉事門店與絕味食品沒有股權關聯。目前,相關門店已停業整頓,絕味食品方面也在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目前,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就涉嫌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備案問題,對相關涉事單位、個人,立案調查處理。同時將對其辦理假健康證中,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等的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偽造健康證違反我國多項法律法規
北京嘉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向新京報記者指出,22名涉事員工均未進行健康檢查,如果患有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可能造成疾病傳播,危害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偽造健康證的行為也破壞了公共衛生安全和市場秩序。本次事件反映了某些企業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漠視,為了節省成本和圖方便省事,便通過不正規渠道辦理假證,為了一己私利,不顧公共衛生安全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反映了企業內部監管不到位,未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存在僥幸心理,缺乏法律意識。
從法律角度來看,偽造健康證除違反我國食品安全法外,還涉嫌違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趙占領指出,基于上述法律法規,如果健康證印有偽造印章,辦理假健康證的魏某和持假證上崗的員工可能會受到罰款和拘留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話,偽造證件者還可能受到刑事處罰。同時,涉事企業可能面臨停業整頓和罰款等處罰。鑒于涉事企業為加盟門店,且與絕味食品沒有股權關系,相關處罰主要應是針對加盟門店展開。
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辦理假健康證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還會對個人的聲譽和未來的職業發展造成嚴重影響。從業者務必遵守法律法規,通過正規渠道辦理真實的健康證,共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市場秩序。同時告誡商家,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要嘗試辦理或使用假健康證明;通過正規渠道辦理真實的健康證,確保個人健康狀況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加強自我約束,增強法律意識,共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市場秩序。
加盟擴張帶來更大內控挑戰
資料顯示,絕味食品2017年3月在上交所上市。2024年前三季度,絕味食品實現營業收入50.15億元,同比減少10.95%;實現凈利潤4.38億元,同比增長12.53%,其營收及凈利潤位居國內鹵味上市公司之首。
長期以來,絕味食品通過“直營連鎖為引導、加盟連鎖為主體”的方式進行門店運營。直營連鎖模式中,各連鎖店由絕味食品投資設立,公司對各直營門店擁有控制權。加盟連鎖模式中,絕味食品通過與加盟商簽訂《特許加盟合同》,授權加盟商開設的加盟門店在規定區域內使用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記、商號、經營技術、食品安全標準,在統一形象下銷售絕味品牌產品及提供相關服務。
截至2024年上半年,不含港澳臺及海外市場,絕味食品共開設直營、加盟門店14969家。業內人士指出,萬店規模、加盟模式、散裝銷售等情況都為絕味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埋下了許多隱患。
早在2017年招股說明書中,食品安全風險、加盟商管理風險就已被絕味食品列在風險因素第一位和第三位。絕味食品認為,若公司在采購、加工、配送、銷售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疏忽,將可能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并對消費者造成傷害,損害公司在市場上長期樹立的良好品牌,影響產品銷售和經營業績。若加盟商在日常經營中未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要求,將對公司經營效益、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響。
此前,絕味食品多次在有關方面“踩坑”。2010年,絕味鴨脖武漢一家加盟店所售產品因儲存設備不合格、大腸桿菌超標引起40余人食物中毒。2013年,央視曝光某絕味鴨脖門店所售鴨脖、鴨腸大腸菌群數量超標16倍和30倍。據招股說明書,2013年至2016年9月,絕味食品共計被抽查到存在問題126次,其中有42次是加盟門店被罰款。不過因門店數量眾多,每年被抽查到存在問題的門店數量為總門店數量的1%以內。
絕味食品指出,隨著生產經營規模的擴大和加盟商的不斷增加,公司在加盟模式方面的制度建設、運營管理、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等方面將面臨更大的挑戰。
產品兩度因李斯特菌被召回
上市后,絕味食品的食品安全仍存在漏洞。據加拿大食品檢驗局官網,2024年4月26日,因存在微生物李斯特菌污染,絕味鴨脖加拿大公司被要求召回在當地銷售的土豆片、豆干、豬蹄、鴨脖等數十種鹵味產品。
2024年5月10日,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簡稱“中心”)公告稱,一批經銷商為絕味食品(香港)有限公司的預包裝冷凍藤椒風味鴨翅中(品牌為“絕味”,凈重170克,產品保質期至2024年5月9日),有可能受到李斯特菌污染,請市民不要食用。中心從旺角一個零售點抽取上述樣本檢測。結果顯示,在25克樣本中檢出李斯特菌,而《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規定不得檢出。有關經銷商已按中心指示對受影響批次產品進行回收。
中心發言人介紹,李斯特菌可在一般烹煮溫度下輕易消滅,但能在冷藏低溫下生存和繁殖。大部分身體健康的人士在感染這種細菌后不會出現病征,或只出現輕微病征如發燒、肌肉疼痛、頭痛、惡心、嘔吐及腹瀉等。但對初生嬰兒、長者和免疫力較低的人士,則可能出現嚴重的并發癥如敗血癥及腦膜炎,甚至死亡。孕婦感染李斯特菌一般癥狀輕微,但可導致胎兒流產、夭折、早產,或引致新生嬰兒患上嚴重的感染。
新京報記者曾圍繞產品被查出李斯特菌一事采訪絕味食品,絕味食品回應“公司一直把食品安全、食品衛生放在首位,會誠信守法經營,嚴格甄選原材料,嚴格把控食品質量安全。”
目前,仍有消費者不時投訴絕味食品的產品質量問題。據不完全統計,近三個月內,黑貓投訴平臺有關絕味食品的投訴已超過40條,其中多數投訴集中在食品安全問題及優惠券使用問題,包含“藕片變質”“鴨食管味道很難吃,吃完后不舒服,拉肚子”“蟹鉗上粘著類似飛蟲的東西”等描述。
2025年3月,新京報記者多次就絕味食品在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的情況下,為何仍是食安輿情不斷,將如何加強管理等問題向絕味食品致電并發送采訪郵件,截至發稿前,尚未得到正式回復。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絕味食品多次出現食安問題,體現出其對加盟商的管控不強,相關管理措施形同虛設。加盟店員工偽造健康證的情況比沒有健康證的性質還要惡劣,是明知故犯、頂風作案。即便是加盟模式,食品企業也應把好安全關,對健康證、產品質量等信息進行確認,加強品控體系,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營收、規模等角度來看,絕味食品已經是鹵味行業第一品牌上市公司,但還需花更多心思回到食品安全和門店管理上。
新京報記者 王思煬
編輯 唐崢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