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日前,北京密云一村民焚燒秸稈引發了一場火災。密云區十里堡消防救援站接到報警后迅速趕赴處置,10分鐘后,現場明火被撲滅,無人員傷亡。
消防員正在撲滅燒秸稈引發的火災。 圖源:密云區消防救援支隊
事后,密云區消防救援支隊對該起火災的起火原因展開調查,發現是村民董某在自家田地焚燒秸稈引燃周邊雜物所致。
近日,密云區消防救援支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給予董某處罰款二百元的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焚燒秸稈引起火災,以“過失引起火災”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密云區消防救援支隊提示:春季天干物燥,一些農戶有焚燒秸稈、玉米稈、雜草的習慣,若田地附近有樹木、住宅,燒荒時極易引發火災,一旦造成嚴重后果,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編輯 劉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