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近日,北京市順義區東風小學的六名小學生因幫助小區安保人員撲滅綠化帶火災,獲順義區防火安全委員會頒發榮譽證書表彰。
六名小學生獲表彰。圖源:順義區消防救援支隊
東風小學的六名小學生,王梓銘、李函宇、吳俁辰、馮弈涵、祝逸軒、王振邕,現在想起來著火時的場景還有些后怕,“我們當時聞到刺鼻的焦煳味,發現綠化帶濃煙滾滾,火勢不斷擴大,我們心里特別著急,就趕緊想辦法應對。”
發現火情后,王梓銘同學第一時間撥打119報警電話。李函宇、吳俁辰、祝逸軒三名同學迅速跑向保安室,通知小區保安人員。保安人員了解情況后,立即攜帶兩個滅火器趕赴起火點,而這三名同學則額外攜帶了三個滅火器,緊隨其后趕赴現場。
由于現場火勢不斷向四周蔓延,社區保安人員手中的滅火器很快就用完了,但火勢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關鍵時刻,李函宇、吳俁辰、祝逸軒又遞給了保安人員三個滅火器。隨后,六名同學又跑到附近超市內找到兩個水桶,交替接水,傳遞水桶到起火點,確保滅火行動的持續進行。終于,六名未成年人既沒有身入險境,又成功幫助保安人員撲滅了火焰。
學生給保安人員送水桶。圖源:順義區消防救援支隊
據悉,順義區消防救援支隊與區教委和轄區各學校,通過持續合作,將消防安全理念深深植根于孩子們心中。從“開學第一課”的啟蒙到“走進消防救援站”的親身體驗,一系列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有效提升了少年兒童群體的消防安全意識與能力,真正踐行了“教育一個孩子,引領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的理念,為構建更加安全的社區環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消防部門提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在火災現場,未成年人不得參加滅火救援工作,也不得組織未成年人參加滅火救援工作,未成年人應履行的義務是及時撥打119報警。
編輯 甘浩
校對 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