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央視3·15晚會曝光江蘇、廣東等地蝦仁生產商使用保水劑但不標注,磷酸鹽殘留量超標等情況。此次涉事廠家中,有的被發現是正大、大岸浪花等品牌的生產商,產品曾登陸李佳琦、與輝同行直播間。目前,涉事企業已陸續展開近18個月內生產的凍蝦仁召回工作,品牌方也已連夜下架凍蝦仁。


保水劑,即食品水分保持劑,常用磷酸及磷酸鹽,能在加工時保持蝦仁的水分、提升口感和延長保質期。業內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保水劑在食品加工中應用廣泛,使用量不超過國家標準的情況下是安全的。不過,有的蝦仁廠家會結合部分客戶需求調整保水劑用量,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可能從一家工廠流出,調查結果出來前,不能直接斷言問題廠家的所有產品都超標。消費者如購買到過量使用保水劑的產品,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依法維權。


消費者可依法維權


我國對食品中磷酸及磷酸鹽的用量有明確規定,根據GB 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以磷酸根計,最大使用量為5g/kg。然而,3·15晚會中,送往權威檢測機構的樣品檢測結果顯示,湛江寶輝水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輝水產”)生產的凍蝦仁磷酸鹽總量每公斤7.57克,較國家最高允許標準含量超標51.4%;湛江良基冷凍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良基食品”)生產的凍蝦仁磷酸鹽總量每公斤12.5克,較國家最高允許標準含量超標145%。而在湛江尚方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尚方舟食品”),工作人員稱會按客戶需求,確定蝦仁浸泡保水劑的時間,定制不同規格的蝦仁。


鹽城市海創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創源食品”)、連云港漁趣多食品有限公司(簡稱“漁趣多”)、連云港鮮知肴食品公司(以下簡稱“鮮知肴食品”)等企業在蝦仁加工時添加了磷酸鹽,但成分表卻沒有標注。


此外,還有商家利用保水劑、包冰讓蝦仁達到增重效果。湛江中青海洋水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青海洋水產”)的工作人員稱,100斤蝦仁泡完保水劑可以達到124斤,后續還會通過包冰進行二次增重,賺取更多利潤。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鐘蘭安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涉事企業的相關行為明顯違反了我國食品安全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如果買到過量添加保水劑的產品,可以依法向生產商進行維權。如果是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也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如果消費者因為食用相關產品影響了健康,由此產生的醫藥費用和其他誤工費用,也要由生產廠家來承擔。


涉事企業曾多次被罰


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會長崔和向新京報記者介紹,保水劑在水產行業已使用很多年,不僅是中國在用,歐美等很多國家也都在使用,主要目的是讓水產品到消費者手中時仍能保持較好的狀態。比如蝦仁、魚片等,在賣場中售賣時暴露在空氣下,會有水分的揮發,表皮可能會風干、撕裂,影響賣相。包冰一方面可以保鮮,一方面也可以從外部減緩水產品水分的流失,但冰衣有時也可能會化、會掉,所以需要用到保水劑,從內部鎖住水分,維持美觀度。


“用保水劑、包冰本身并沒有問題,但是要按照標準用”,崔和指出,各國對食品加工規定不同,而我國對保水劑的管理屬于比較嚴格的。近幾年水產行業競爭激烈、“內卷”嚴重,本次央視3·15晚會曝光的案例體現了行業內有部分企業缺乏自律,為了壓低市場價格、提高盈利,最終犧牲了質量,并不可取。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此次“保水蝦仁”涉事企業中,有的此前就多次受到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天眼查資料顯示,中青海洋水產于2016年7月在原湛江市食藥監局進行的抽查檢查中被責令整改;2023年8月,因存在市場違法行為,被湛江市坡頭區應急管理局罰款8000元;2025年1月,因存在市場違法行為,被湛江市坡頭區市場監管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816元。此外,2016年至2024年,在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檢查中,寶輝水產、良基食品、海創源食品被責令整改1至3次不等。


部分企業還曾身陷經濟糾紛。2021年、2022年,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中青海洋水產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恩恒兩度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2022年9月,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被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2025年2月,尚方舟食品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86.13萬元,執行法院為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網紅直播間受波及


晚會視頻中,因出現尚方舟食品工作人員拿著“正大白對蝦仁”包裝袋的畫面,有消費者找出自己家中尚存的“正大白對蝦仁”查看生產商。包裝背面顯示,該款正大白對蝦仁(凍南美白對蝦仁)標稱由正大三農數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委托尚方舟食品生產。另一款標稱正大翡翠生蝦仁(凍南美白對蝦仁)的產品亦是如此委托加工。還有部分消費者稱,自己是從李佳琦直播間購入的“正大白對蝦仁”,希望品牌方和直播方可以給個說法。


對此,新京報記者嘗試聯系正大三農數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及正大方面,截至發稿,暫未得到回復。李佳琦直播間則對外回應稱,已第一時間會同品牌方對相關商品進行了排查。產品上播前,已進行多項前置合規審核,并要求品牌方提供蝦仁磷酸鹽檢測報告。檢驗報告顯示,該產品多聚磷酸鹽含量低于國家標準要求,“我們將會密切關注此事的進展”。


還有網友反饋,自己從“與輝同行”直播間購買的“大岸浪花”牌冷凍蝦仁生產商,正是央視3·15晚會曝光的良基食品,新京報記者向“大岸浪花”品牌所屬青島金石為開商貿有限公司致電,電話長期處于忙線狀態。而在3月16日,“與輝同行”直播間公告稱,已在第一時間下架全部蝦仁相關商品,并展開對此類商品的再次審核。不論后期調查結果如何,都將對在“與輝同行”購買過“大岸浪花”品牌冷凍蝦仁的消費者,先行按照“退一賠三”的金額進行售后服務。


3月15日晚,新京報記者搜索正大食品電商平臺旗艦店以及小程序發現,均已搜索不到冷凍蝦仁產品,有鏈接顯示“商品已下架”。截至發稿前,未有冷凍蝦仁重新上架。對此,店鋪客服回復稱,“商品目前正在調整”,“關于食品添加劑,都是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范圍內的”。同時,大岸浪花食品旗艦店也已無法搜索到冷凍蝦仁產品,蝦類產品僅有厄瓜多爾蝦、北極甜蝦、鹽田香蝦在售。


除與問題廠家有直接關聯的品牌和渠道外,一些受到輿論波及的渠道和企業也開始發布澄清聲明。3月16日晚,因同樣地處湛江,被質疑和問題廠家有關的上市公司湛江國聯水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聯水產”)聲明稱,通過嚴謹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并未被央視3·15晚會現場點名,涉事企業也不是公司關聯子公司,其生產產品和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公司官方渠道所售產品均嚴格符合國家標準。


3月17日,東方甄選在《關于自營青蝦仁產品的幾點說明》中指出,自營青蝦仁由廣東虹寶水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和國聯水產代工。2024年至今,該產品檢測原料和成品共計427次,品控跟產32次。蝦源每柜核驗報關單和檢驗檢疫證,均符合國家標準。


涉事企業展開召回工作


央視3·15晚會播出后,江蘇、廣東的市場監管部門連夜對冷凍蝦仁磷酸鹽超標涉事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核查固定涉嫌違法生產經營活動證據。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表示,針對央視3?15晚會曝光“保水蝦仁”問題,已迅速開展對涉事企業的調查處置工作,并印發緊急通知,組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全面開展專項排查。截至目前,現場檢查組已完成對鮮知肴食品、漁趣多食品、海創源食品的現場檢查,執法人員依法對涉事產品進行了查封,逐批次抽樣送檢,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嚴肅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廣東省湛江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已迅速聯合湛江市公安局組成工作專班,會同屬地市場監管、公安部門,聯合組織執法人員趕赴涉事企業開展檢查。現場查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一批,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銷售涉事產品,對相關產品進行抽檢,并督促企業召回相關涉事產品。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工作組已趕赴現場指導調查處置工作。下一步將舉一反三,立即在全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有廣東地區水產從業者向新京報記者透露,現在還不能斷言問題廠家的所有凍蝦仁都存在磷酸鹽超標現象,需要等待調查結果。除生產自有品牌外,很多蝦仁工廠的大部分收入來源于承接客戶訂單。根據不同客戶需求,有的保水劑會多一些,有的少放或不放。產品即便從同一家工廠流出,保水劑用量也不一致。大企業多有一套完善的品控體系,給這類企業代工時要求會更嚴,提供的基本是合格品,但如果遇上有其他需求的中小客戶,不排除廠家違規操作可能性。目前,廣東4家涉事企業均已發布食品召回通告,如果消費者不放心手中買到的是哪種,可以走召回渠道寄回檢驗。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3月15日,寶輝水產、良基食品、尚方舟食品、中青海洋水產均已發布凍蝦仁召回公告。召回凍蝦仁的生產日期為2023年9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召回時間為2025年3月16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公司承擔不合格產品召回費用。商家或廠家核實情況后,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及賠償金額。3月16日,江蘇省連云港贛榆區市場監管局也公告稱,已責令涉事企業暫停營業、下架相關網上產品,對已售產品啟動召回程序。


此外,根據《2025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計劃》,市場監管總局今年將全面加大包括直播帶貨在內的網售產品抽查力度。對抽查發現的問題,依法嚴肅查處,形成監管閉環,守住產品質量安全底線。


新京報記者 王思煬

編輯 李嚴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