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微3月17日消息,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周樂彬涉嫌受賄、行賄、濫用職權案,張遠松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周樂彬涉嫌受賄、行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湖南省邵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周樂彬(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懷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樂彬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懷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樂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為謀取職務調整或晉升,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財物;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違規要求套取國家棚改資金用于非棚改項目建設,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周樂彬于2024年4月25日被查,2024年11月8日被逮捕。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遠松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湖南省懷化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遠松(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湘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遠松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遠松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張遠松于2024年5月10日被查,2024年11月2日被“雙開”,2024年11月15日被逮捕。


經查,張遠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風水”,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財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遠松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遠松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懷化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 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