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上,選手在賽場奮力奔跑。圖/IC photo


除了寒暑假,中小學生以后可能還將迎來春秋假。


日前,中辦、國辦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這一內容,引發多方關注,可謂激活消費的一記妙招。


其實,中小學設置春秋假并非新鮮議題,在過往政策脈絡中早有跡可循。


早在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就規定,“在放假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


而在2020年,教育部對“關于增設大中小學春秋假期建立錯峰休假制度促進旅游業均衡健康發展的建議”進行答復時,也明確表態,“在保證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學任務和教學時長的前提下,學校放假時間包括春秋假時間由各地、高等學校結合實際做出具體安排”。可見,從政策依據上來說,中小學設置春秋假,是行得通的。


實踐層面,也有一些地方進行了探索和嘗試。從2004年開始,杭州市就在全國率先開展中小學春秋假試點,春假一般安排在勞動節前后兩周,通常為4月下旬至5月上旬。秋假則為11月第一周,假期為一周。溫州則推行普通高中“學段制”教學安排,調整寒暑假時間,增加春、秋假。這些實踐,為全國范圍內的假期安排制度創新提供了寶貴經驗。


從提升旅游體驗的視角審視,春秋假的設置也有重要意義。當前,學生假期主要集中在寒暑假,夏季天氣炎熱,冬季氣候寒冷,客觀條件致使外出旅行體驗大打折扣。更為突出的是,全國中小學生假期高度重合,每逢寒暑假,熱門旅游景點人滿為患,景區承載壓力劇增,游客摩肩接踵,不僅影響旅行舒適度,還可能帶來安全隱患。


鑒此,若各地中小學能夠靈活設置春秋假,可有效實現錯峰出行,分流景區寒暑假的客流壓力。與此同時,錯峰出行模式還能破解假日經濟 “潮汐效應”痛點,激活家庭消費潛力,促進旅游市場在不同時段均衡發展,助力各地提振消費。


但公眾擔心的在于,孩子放春秋假,父母能不能跟著一起休假?如果僅僅是給孩子放春秋假,但父母卻不能享受帶薪休假,那么孩子的假期誰來管將成為父母的新煩惱。尤其是雙職工家庭將面臨 “孩子放假、家長上班”的難題。


這種“制度斷層”可能會導致部分家庭不得不將孩子托付給培訓機構,從而形成新的負擔。所以,給孩子放春秋假,能不能發揮帶動旅游消費的作用,還需要帶薪休假制度等政策的配套落實。


另一方面,當下基礎教育領域的教育競爭日益激烈。在一些家長看來,孩子面臨的不是假期太少的問題,而是學習時間不夠的問題。最近一段時間,一些地方開始在高中恢復“雙休日”制度。沒想到,此舉卻遭遇部分家長的抵制和反對。可見,如果不改變當下的教育生態,家長的教育觀念沒有轉變,春秋假很可能再度淪為補課、搶跑的時間。


與此同時,春秋假的靈活設置也對學校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教學計劃調整、教師輪休安排、校園安全保障等問題都需要系統解決方案。


中小學春秋假制度安排,本質上是對教育時間分配權的重新配置。這種制度變革不僅關乎假期數量的增減,更涉及教育理念的革新、社會結構的調整和公共政策的完善。


中小學校如果能靈活設置春秋假,讓孩子在氣候適宜的春秋季走出校園,放松身心,并帶動社會的消費,這樣的局面應該是公眾樂見的。


只有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各方攜手共進,協同解決配套政策、教育觀念、學校管理等一系列問題,春秋假制度才能真正落地生根,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 。


撰稿 / 李一陵(媒體人)

編輯 / 柯銳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