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彭鏡陶)近日,北京市昌平區興壽鎮一處草莓種植大棚起火。經調查認定,火災系村民劉某在燒荒過程中看管不當引發,最終,公安機關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消防救援人員正在滅火。 圖源:昌平區消防救援支隊


3月6日15時14分,興壽鎮某村的一處草莓種植大棚發生火災,昌平區消防救援支隊共調派2個消防站的3輛車、16名隊員到場處置。15時45分,現場明火被撲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經調查,起火物為草莓種植大棚及周邊雜物,火災系村民劉某在燒荒過程中看護不當,引燃蓋在草莓大棚上的保溫棉所致。


昌平消防提示:目前正值春季,野外存在大量枯枝落葉,燒荒、亂扔煙頭等不文明行為極易引發火災,請廣大市民朋友不要在野外亂扔煙頭,嚴禁違規動火。同時,各社會單位和居民應加強可燃物的清理和濕化,加強房前屋后雜物的清理。


編輯 彭沖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