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消息,“先生,這樣的照片,您也不想被登報公開吧?”面對來自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明晃晃的威脅,張某悔恨不已,卻也無計可施。
近期,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我某駐外機構公職人員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策反的間諜案件。
被圍獵:觥籌交錯迷人眼
張某,案發前系我某駐外機構公職人員。在境外任職期間,他頻繁出入熱鬧奢華、推杯換盞的高端場所。一次宴會上,張某與境外某企業家協會成員李某結識,觥籌交錯間,兩人逐漸熟絡。此后,李某出手闊綽,以各種名義邀請張某參加飯局,很快拉近了彼此關系,贏得張某的信任。
隨著兩人交情日漸深厚,一次把酒言歡時,張某向李某暗示自己對“特殊娛樂場所”的興趣,李某敏銳捕捉到這一信息,迅速向其“上線”匯報。殊不知,一場為張某精心設計的“桃色劇本殺”已悄然拉開序幕。
被設計:不良愛好暴弱點
在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指揮下,李某投其所好,邀請張某前往當地一家情色場所,隱秘曖昧的氛圍醞釀著一場陰謀,張某早已身陷其中卻不自知,其嫖娼行為被“當地執法人員”當場抓獲。面對確鑿證據,張某只能求助李某。李某一邊假意安慰,一邊為其聯系一位靠譜的“兄弟”——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這位“兄弟”迅速趕到現場,幾番交涉便讓張某“重獲自由”。
此時,被玩弄于“劇本”之中的張某還不知道,從推杯換盞到嫖娼被捕,每一幕都早已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鏡頭記錄下來,他們以此為籌碼,迫使張某成為棋子,為其所用。
被威脅:泄密供密墜深淵
事后不久,李某的“兄弟”再次與張某見面,亮明了自己間諜情報機關人員身份,以其作為公職人員出入風月場為要挾,脅迫張某與其合作,搜集我內部信息。張某在對方威逼利誘下達成“合作”,利用工作便利,多次通過打印、拍照、撰寫、口述等方式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我內部大量涉密信息,并收取對方提供的大額經費。在即將離任回國之際,他甚至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簽訂“承諾書”,約定回國后繼續為對方工作、提供情報,對我國家安全造成危害。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經國家安全機關縝密偵查,在張某回國后依法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最終,張某因犯為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國家秘密罪,受到法律的嚴懲。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駐外人員身處異國他鄉,遠離親友,參與各種人際交往、社會活動是人之常情,有的也屬工作需要。但對外交往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規守紀,嚴格自我約束,充分認識到自身崗位和掌握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涉密性,切勿隨意透露敏感信息,這既是對國家秘密的守護,也是對個人安全的負責。
如一時行差踏錯,應及時懸崖勒馬。如發現自己在境外遭遇拉攏策反,脅迫誘騙,應保持冷靜,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時舉報反映,積極尋求派駐單位或駐外機構的保護和幫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境外受脅迫或者受誘騙參加間諜組織、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說明情況,并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編輯 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