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吳夢真)新京報記者獲悉,3月10日下午,北京豐臺法院委托具有環境無害化處理能力的相關公司對一批假冒名牌箱包進行集中銷毀。


豐臺法院執行局委托相關單位對假冒奢侈品進行銷毀。圖源:豐臺法院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這批假冒名牌箱包來源于2024年11月的一起假冒注冊商標罪案件。被執行人趙某在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收購舊款及保存品相較差的奢侈品箱包,經改裝后通過微信將帶有侵權商標的箱包向豐臺等地銷售。被執行人孔某明知趙某銷售假冒箱包仍從趙某處購買,并在位于豐臺的底商內銷售。


豐臺法院分別以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趙某、孔某承擔相應刑事責任,除判決有期徒刑及繳納罰金外,還判決隨案移送的箱包均依法處理。


法院查獲的假冒商品。圖源:豐臺法院


案件移送執行后,承辦法官一方面督促趙某、孔某及時履行繳納罰金的義務,同時,和豐臺贓證物中心取得聯系并取回假冒商品。經統計,取回的假冒商品種類共計七類,具體類別為掛畫、硬箱、首飾盒、背包、錢包、洗漱包、手鐲等,數量共計109件。


為徹底排除涉案假冒商品使用功能,堅決杜絕假貨再流通,以及避免銷毀假冒商品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3月10日,豐臺法院執行局委托具有環境無害化處理能力的相關公司開展銷毀工作,銷毀過程全程錄像。


豐臺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希望通過執行現場銷毀假貨,向社會表明法院通過執行工作保護知識產權、打擊侵權假冒,依法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工作決心與態度,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同時提升社會公眾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認識到制售假貨可能引發的嚴重后果。


編輯 楊海 校對 翟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