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提出,過去一年檢察機關加強檢察監督,維護執法司法公正。有三起涉及錯抓、錯判的案件被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


·彭某父子涉嫌故意殺人不捕案


2023年7月,汪某在自家菜地旁水溝遇害,其佩戴的黃金首飾丟失。公安機關偵查認為彭甲、彭乙父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對二人提請批準逮捕。江西檢察機關審查發現,犯罪嫌疑人供述與在案其他證據存在矛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作出不批捕決定。同時發現,案發時段另有他人進入現場,遂建議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后抓獲真兇彭丙。2023年12月,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彭丙。2024年4月,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對彭丙依法提起公訴。同年11月,法院判處彭丙死緩并限制減刑。


·胡某、廖某涉嫌強奸抗訴改判無罪案


胡某、廖某因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人多次上訴、申訴,但均被駁回。2019年3月,胡某、廖某向最高檢提出申訴。最高檢受理后,在全面審查案件材料基礎上,開展調查核實,發現在案證據無法證明二人實施了犯罪。2022年1月,最高檢審查認為原判確有錯誤,依法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同年7月,最高法院指令江西省高級法院再審。2024年12月,法院再審改判二人無罪。


·馬某搶劫抗訴改判死緩案


2015年5月,馬某暴力獲取被害人銀行卡及交易密碼,將其殺害、掩埋后逃離現場,并男扮女裝持被害人銀行卡多次深夜取款,共計28萬余元。2016年9月,甘肅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對馬某依法提起公訴。2018年4月,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十年。檢察機關依法提出抗訴。2019年6月,法院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甘肅省檢察院審查認為原判確有錯誤,提請最高檢抗訴。最高檢依法審查,指導甘肅檢察機關運用技術手段補充關鍵證據,認為馬某搶劫殺害他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2023年12月,最高檢依法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2024年1月,最高法院指令甘肅省高級法院再審。同年12月,法院再審以搶劫罪改判馬某死緩并限制減刑。


報告顯示,過去一年,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監督立案2.8萬件、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監督撤案6.6萬件,對應當逮捕、應當起訴而未提請逮捕、未移送起訴的,追加逮捕1.02萬人、追加起訴5.4萬人。加強對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全面審查,依法不批捕38.8萬人、不起訴40.2萬人。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6530件,法院審結5601件,其中改判、發回重審占75.6%。


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