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近日,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堅持學生自愿原則。原則上學校需獲得80%以上家長書面同意方可選用校服。不得為小學六年級、初三、高三學生更換校服,不得頻繁更換校服。倡導學生校服“以舊換新”循環,推動校服管理綠色、可持續發展。


《意見》要求,學校應在充分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審慎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種措施,為家庭困難等學生免費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免費配發校服;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學校在采購校服時,必須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質量要符合《中小學生校服》(GB/T 31888-2015)、《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 18401-2010)、《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 31701-2015)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學校選購的校服應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要建立校服質量“黑名單”制度。對連續兩年抽檢不合格的校服生產企業,實行全省禁入措施,以凈化校服生產市場環境。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學校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用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取。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校服式樣的設計和遴選工作,鼓勵校服設計融入地域文化、學校辦學理念,體現時代精神特征,突出育人功能,將校服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支持校服生產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同時,鼓勵學校進行智能校服試點,讓校服真正成為穿戴安全、學生喜愛、家長滿意的校園服飾。


編輯 王碩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