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少對企業的打擾,自去年7月北京消防推出“非現場監管”體系以來,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對轄區單位中控室值班值守情況、單位防火自查情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對企業監管實現“無事不擾”“無處不在”,對538家存在隱患問題的企業進行督促整改。


信息系統能夠查詢企業的防火自查情況。圖源: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


近日,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通過“北京市消防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系統”巡檢發現,西紅門鎮、高米店街道各有一家企業未通過信息系統如實記錄防火檢查的開展情況,且消防部門通過系統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后逾期仍未整改。


消防部門發現數據異常后,立即將情況派發相關監督執法人員,執法人員現場核查,并向兩個單位的負責人了解情況。


原來,西紅門鎮的企業收到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后,相關負責人按照要求,已在限改期限內,通過信息系統記錄了防火檢查的情況,由于系統原因未同步顯示;高米店鎮的企業負責人在收到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后,由于年初事情較多,疏忽了此事,確實未定期開展防火巡查。監督執法人員了解到此情況后,約談了相關企業負責人,并組織其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西紅門鎮企業已按照要求在限改期限內通過信息系統記錄了防火檢查的情況,依據《優化營商環境消防柔性執法工作規定》,屬于無過錯不予處罰的情形,執法人員依法對該企業做出不予處罰的決定。


針對高米店鎮企業未通過信息系統如實記錄定期開展防火巡查的情況,依據《北京市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相關要求,執法人員依法對該企業給予4000元的行政處罰。


據統計,自去年7月份以來,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通過“非現場監管”模式,對538家存在隱患問題的企業進行了督促整改。


編輯 甘浩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