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2月21日,記者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截至目前,北京市三級法院已實現少年法庭全覆蓋,16家法院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立案、審判、執行綠色通道。
專業化未成年人審判機構是持續推進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實質化運行的保障。據介紹,北京高院于2013年在全國高級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此后,三個中級人民法院相繼成立具有獨立編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各基層法院則結合本轄區審判實際,探索組建各具特色的未成年人審判專業化機構。
其中,海淀法院于1987年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議庭,專門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22年2月,該院改造溫泉人民法庭為少年法庭,成為全市首家通過改造人民法庭專門設立少年法庭的基層法院,也是全國為數不多的以人民法庭建制單獨設立少年法庭的基層法院。西城法院在內設機構改革中,率先合并家事審判庭和少年審判庭,綜合審理婚姻家事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案件。
2021年5月,北京高院組織召開全市法院加強新時代少年法庭工作部署會,為17家基層法院統一授予“少年法庭”“少年家事法庭”牌子。截至目前,全市三級法院少年法庭領導工作機制和組織形式實現全覆蓋。
2022年,北京高院下發通知,將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統一納入少年法庭審理。同時,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貫穿訴前、訴中、訴后,目前全市已有16家法院建立起立案、審判、執行綠色通道。
海淀法院探索創新“首審責任制”,即法官在首次審理某未成年人案件后,再遇到涉及同一名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繼續負責審理。“讓最了解案件情況和未成年人情況的法官負責后續案件審理,既有利于推動案件順利審結,也更方便法官對未成年人開展持續跟蹤幫教。”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負責人表示。
在刑事審判中,北京法院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中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序專章要求,嚴格落實指定辯護制度和合適成年人到場制度,最大化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目前已實現未成年被告人的辯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100%到場。
編輯 白爽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