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陳琳)日前,經國務院批準,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聯合印發《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提出到2027年,動態發展線下無理由退換貨承諾單位150萬家以上。

 

《行動方案》綜合統籌擴大內需和改善民生,實施消費供給提質、消費秩序優化、消費維權提效、消費環境共治、消費環境引領五大行動,著力破除消費者反映突出的痛點難點問題,提振消費信心、激發市場活力、維護群眾利益,全面建設誠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費環境。

 

《行動方案》提出到2027年,五大行動深入開展,大力發展一大批放心消費商店、網店、直播間、餐飲店、工廠等基礎單元及放心消費市場、商圈、景區等集聚區,動態發展線下無理由退換貨承諾單位150萬家以上。實現消費供給質量不高、市場秩序失范、維權效能不足等問題得到系統治理,商品服務質量顯著提高,消費風險明顯降低,消費糾紛源頭治理效果顯著,經營者誠信意識普遍增強,消費便利度、舒適度、滿意度大幅提升,全國消費環境明顯優化。

 

《行動方案》明確了5方面19項重點任務。

 

在實施消費供給提質行動方面,提升實物消費質量;改善服務消費品質,推行服務認證和消費者評價;創造更多消費場景,支持消費升級煥新。在實施消費秩序優化行動方面,嚴守消費安全底線,聚焦食品藥品、缺陷產品、個人信息等,保障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強化監管執法;整治市場交易環境,重點查處侵權假冒、刷單炒信、計量作弊等問題;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加強民生領域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價格執法;完善綜合治理機制,厘清監管職責,加強部門協同,健全消費領域信用體系。

 

在實施消費維權提效行動方面,強化消費糾紛源頭解決,推廣在線消費糾紛解決、線下無理由退貨;加強行政調解,各部門增強消費維權能力,高效處置投訴舉報;強化司法保護,推動健全消費者權益司法救濟制度;創新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支持引入第三方調解,加強消費維權服務站點建設。

 

在實施消費環境共治行動方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合規體系、改善售后服務;加強消協組織建設,積極探索訴調對接、公益訴訟和消費監督;強化社會監督引導,充分發揮信用約束、媒體監督、消費者參與作用。

 

在實施消費環境引領行動方面,突出創新引領,完善激勵機制,統籌提升消費者和經營者獲得感;注重標桿帶動,大力發展放心消費商店、網店、餐飲、市場、景區等單元和集聚區;鼓勵區域先行,探索全域消費環境監測評價;深化國際合作,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優化入境人員消費環境。

 

編輯 張磊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