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月16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布公告,宣布對住房公積金租房約定提取劃款時間進行優化調整。


根據公告,新辦理的租房約定提取業務首次劃款時間調整為業務審核通過后即時劃轉至本人賬戶。對于按月方式辦理約提的職工,首次劃款后次月起每月10日劃轉當月約提金額;按季方式辦理約提的,首次劃款后次季度起每季度的首月10日劃轉當季度約提金額。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