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靜姝)12月28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召開未成年人保護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未成年人審判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對近年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情況、裁判思路進行通報,同時發布四起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引導號召全社會共同關注、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吳某某系某學校學生。吳某某利用手機軟件及網站資源,非法解封涉嫌詐騙的QQ號3萬余個,非法獲利15萬余元。現已核實其解封的多個QQ號被用于電信詐騙犯罪。后吳某某被民警抓獲,檢察機關以被告人吳某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某在明知他人QQ號因涉嫌冒充他人信息實施詐騙和存在違規批量業務等原因被凍結的情況下,仍提供解封QQ服務,為不法分子實施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并從中獲取非法利益,侵害了電信網絡詐騙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其行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吳某某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綜合考慮其行為手段、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對其判處刑罰。

在審理過程中,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吳某某自幼對互聯網行業充滿興趣,有志于從事相關行業,但因自身法治意識薄弱,對涉網絡犯罪行為性質存在認知誤區,在獵奇、逐利等心理驅使下實施犯罪。承辦法官當即對吳某某進行法庭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價值觀。為使吳某某更好回歸社會,法院聘請心理輔導老師,運用心理學和教育學知識,從人生觀、挫折承受轉化等角度對其進行一對一的心理疏導,消除其內心壓力和抵觸情緒,促使其真誠悔悟。

案件生效后,考慮到吳某某釋放時間已經臨近春節,承辦法官經與其親屬聯系,得知吳某某母親常年臥病在床,其父親需留家照顧,無法來京接其回家。為幫助吳某某在春節前夕與家人順利團聚,在征求其意見后,承辦法官為其購買返鄉火車票,并鼓勵其樹立改過自新的勇氣和信心。該案的妥善處理,實現心理疏導與判后幫教的有機融合,彰顯了司法溫度與人文關懷,取得“1+1>2”的良好成效。

法官表示,近年來,互聯網的普及應用,拓展了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空間,但一些違法和不良信息也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負面影響。未成年人如不能樹立、掌握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意識與能力,極易誤入違法犯罪的歧途。因青少年與成年人有著不同的性格可塑性,大多數罪錯未成年人的行為模式尚未完全定型,若能及時開展有效的心理幫教并介入行為矯正,將對預防其再次犯罪,重新融入社會具有顯著幫助。通過心理評估和心理輔導這兩種手段進行幫教,有利于罪錯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形成,幫助讓其從心理上進行自我認識、自我激勵和自我矯治,促進自身偏差心理的轉化,減輕、緩解甚至消除不良心理及行為。


編輯 楊海 校對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