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紀委監委9月23日通報,日前,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庭長郭燕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燕枝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搞迷信活動;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利益;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郭燕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郭燕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今年3月12日,北京市紀委監委官網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級高級法官郭燕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郭燕枝被查當月,北京市紀委監委官網轉發《中國紀檢監察報》評論文章《嚴查啃食司法公正的蛀蟲》,文章提到了郭燕枝。


文章稱,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北京互聯網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佘貴清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這是半月內,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干部處處長李健平、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郭燕枝之后,北京市法院系統落馬的第3名領導干部。


“長期以來,我國司法機關在維護人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但也要清醒看到,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司法腐敗仍是當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越權管轄、插手經濟糾紛;有的濫用強制措施,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有的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甚至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等。這些問題不僅嚴重敗壞司法公信和法治權威,而且嚴重損害黨和國家形象。”


郭燕枝簡


郭燕枝,女,漢族,1966年5月出生,山東萊州人。2004年1月入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


1988年7月,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5年3月,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95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庭助理審判員;


2002年10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助理、助理審判員;


2003年12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8年4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辦公室負責人、審判員;


2009年11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9年12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代庭長;


2011年5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


201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審判員;


201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審判員;


2013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6年5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三級高級法官;


2019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級高級法官;


2021年3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