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網紅”因養犬糾紛將孕婦打進醫院一事引起網絡關注。今日(11日),北京順義法院召開涉寵物侵權類案件發布會,通報相關調研及案例。據介紹,在該院涉寵物類糾紛中,九成系犬只引起,其中涉及人身傷害的賠償達90%。
順義區法院民三庭法官涂琳在發布會上介紹,2018年8月23日晚,在上海市青浦區練塘鎮一小區內,周女士取快遞時被小區的狗吼叫,便打電話叫來父親,不遠處寵物的主人張某及其母親也趕了過來,隨后兩家人發生爭吵。過程中,張某將周女士的父親打倒在地并致其身亡,后張某因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
民三庭庭長李建表示,可以說,涉寵物類糾紛不再是單純的寵物致人傷害糾紛,其中潛藏著更深層次的公共道德和社會管理問題。
據統計,九成以上寵物侵害都是由犬只產生,如因養狗產生的財產糾紛、相鄰關系糾紛、物業糾紛、交通事故糾紛等,其中涉及人身傷害賠償的糾紛占90%。更為嚴重的是,因寵物而引發人與人之間故意傷害等刑事犯罪。
順義法院統計,該院近三年受理的53件動物致人傷害案件中,12件是烈性犬或大型犬傷人。根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在東西城、海淀、朝陽區等重點管理區,每戶只準養一只犬,不得養烈性犬、大型犬;在一般管理區,對于烈性犬或大型犬只能圈養或拴養,不得出戶遛犬。
就寵物侵權糾紛多發的原因,李建表示,違法飼養現象較為普遍。很多人在飼養寵物時未按規定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年檢,也未領取動物防疫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在實際生活中,很多人攜帶犬類寵物出門時,也往往不束犬鏈任由寵物自由散跑。監督管理部門在實際生活中,對相關規定的落實力度不夠也是原因之一。
對于涉寵物侵權糾紛,順義法院建議被侵權方保留好就醫時開具的各類票據。如住院病歷、詳細的住院費用明細、醫療費票據、診斷證明、注射疫苗單據等。 此外,法院也提醒飼養人在飼養犬類前,應當向相關部門領取寵物登記證、按時年檢,定期到畜牧獸醫行政部門給飼養的寵物注射狂犬疫苗。